為推動粵港澳大灣區教育合作,豐富我校學生的境外學習經歷,根據我校與澳門科技大學簽訂的校際交流協議,擬選拔優秀學生赴澳門科技大學參加2024-2025學年春季學期學分交流項目。參加該項目優秀學生可獲得學校資助;報名截止時間為2024年10月25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澳門科技大學介紹
澳門科技大學建校于2000年,年輕而有活力、具創新思維、敢于探索。大學擁有博士、碩士、學士三級學位授予權,設有十個學院及十數個科研院所,在校學生超過14000人,其中在校研究生約4700人。2023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名世界第201-250區間;生物學與生物化學、工程學、分子生物學與遺傳學、藥理毒理學、計算機科學、臨床醫學、社會科學(綜合)共7個學科位列ESI全球前1% 。
二、春季學期(自費)交流項目介紹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澳門科技大學2024-2025學年第二學期學分交流項目
交流時間:學期將于2025年1月13日開學至2025年6月結束
報名截止時間:10月25日前
選拔要求
1.我校全日制在讀本科生,研究生(大二、大三級本科生優先錄取)
2、學習成績優良,品行端正、遵紀守法,遵守相關規定,服從學校統一管理,嚴格按照學校規定的時間派出及返校。
特別說明:如下學期有不可替代的課程(如統一的專業實習、不可替代的專業必修課等)不建議報名
(二)項目宣講
為方便各學校同學了解更多咨詢,澳門科技大學近期將舉行3場「公開線上講解會」,感興趣的同學可加入QQ群:877054981獲得線上參與地址。
(三)項目特色
大學連續兩年世界大學排名三百強及全澳門第一
中文普通話或全英文授課
學生完成課程可獲得澳門科技大學頒發的官方成績單
( 四)課程安排及學分要求
大學現設創新工程學院、商學院、法學院、中醫藥學院、酒店與旅游管理學院、人文藝術學院、醫學院、國際學院、藥學院、博雅學院、通識教育部,涵蓋文、理、法、管、商、醫、藥、旅游、藝術、傳播、語言等學科門類課程。詳細專業介紹可登錄澳門科技大學官網https://www.must.edu.mo查看,澳科大開設的專業均開放報名,名額報滿即止
本校規定交流生每學期修讀不少于12個學分,最多修讀 18個學分
所學專業與澳門科技大學開設專業對口,且所選課程可以替代本校同期開設的課程學分。(有關澳門科技大學相關專業課程信息,可https://www.must.edu.mo/en/uic/interexchange/incoming/courses/detail網站查詢;如專業課程不對口可能導致返校后所修學分無法轉換,請在報名前與教務處或學院確認。)
(五)項目費用
報名費:500港幣(正式報名時直接支付澳科大,一經繳納此費用不予退還)
項目管理費與服務費:3000人民幣(包括:項目協調、課程申請及選課指導、簽注的指導等)
學費:2800港幣/學分,訪學學生可修至少12個學分,最多18個學分,費用33,600港幣-50,400港幣(根據所選學分不同,學費也有差異,以澳門科技大學繳費通知為準)
住宿費:3000港幣/人/月 (校內宿舍住宿按照5個月收取,包含水電網費)
床鋪費:1,800港幣(包括床墊、棉被、冷氣被芯、枕頭各一張/個;床單、 被套、枕袋各兩張/個)
其它費用如入學體檢費、醫療保險等費用以澳門科技大學通知為準
保證金:每名內地交換/ 交流生需支付港幣 6,000 元保證金。在學期結束后,如未損毀學校設施可獲全額退還(銀行轉賬)。
(六)申請程序
1.提交紙質版項目報名表見附件二至國際交流與合作處辦公室行政樓514、516辦公室。國交處確定入圍人選后推薦至澳門科技大學。
2.網上報名系統注冊登記并完成報名繳費:
交流生新生注冊:https://oas.must.edu.mo/admission/CreatNewAccount.do?esAdmway=es
報名系統登錄:https://oas.must.edu.mo/admission/Login.do
3.澳門科技大學對候選人進行篩選并確定最終人選。
4.填寫澳科大申請表及選課表等相關材料。
5.成功錄取后澳科大發放錄取通知書及確認錄取證明書以及由澳門特區政府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發出的「確認錄取證明書」。
6.辦理湖北經濟學院本科生赴國(境)外高校學習申請等一些列校內手續。
7.攜帶身份證及戶口本等文件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部門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逗留D);
8.按照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到校注冊,辦理澳門科技大學學生證并到科大醫院接受入學體檢。
(七)咨詢方式
校內咨詢電話:027-81973926 平老師
咨詢地點:行政樓5樓 514辦公室、516辦公室
符合條件者我校給予優秀本科生和研究生赴境外學習的資助,可參考文件通知:http://gjc.hbue.edu.cn/f4/98/c1183a259224/page.htm國際交流與合作處對于該項目的資助擁有最終解釋權。
附件一.湖北經濟學院學生赴國(境)外學習交流項目報名表.doc
國際交流與合作處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