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單位:
根據省財政廳要求、學校資產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和學校目標責任考核等工作安排,現開展全校2024年二級單位資產盤點及資產績效評價工作,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評范圍
校內各二級單位(各獨立核算單位另照此自主組織)。
二、工作安排
二級單位資產盤點及資產績效評價結果與日常資產配置、資源配給和年度二級單位目標責任考核相關分值掛鉤。
(一)固定資產年度盤點
固定資產年度盤點工作的組織實施分為制訂計劃表、單位自盤、結果匯總。
1.制訂計劃表(11月6日 -11月10日)
各二級單位根據年度盤點工作通知制訂任務分解表,安排盤點工作任務,需明確各階段工作時間節點;對納入資產盤點工作范圍的資產及使用單位等基本情況進行梳理,在完成財務賬和資產賬的核對且賬賬相符的基礎上,形成各資產使用單位資產盤點清單,并將完成初步核對的資產盤點清單發放各資產使用人。
2.單位自查盤點(11月11日-11月29日)
各資產使用單位應按照任務分工表對本單位的各項資產進行實地盤點,完成本單位資產盤點報表填報工作。對盤點中出現的各種資產盤盈、損失或掛賬等特殊情況,提供相關的佐證及說明材料。
各二級單位分管資產工作領導、資產管理員應按照盤點工作任務實施組織、指導資產使用人實地盤點,必要時抽查或監盤,及時更新資產系統相關數據,核查賬實不符原因等。
3.結果匯總(11月30日-12月6日)
各二級單位負責對盤點數據進行審核、匯總,對資產盤點工作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全面總結、認真分析,提交工作報告或情況反饋報告(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實。各二級單位填寫《湖北經濟學院固定資產盤點表》(見附件1)及工作報告(或情況反饋報告)的電子版和紙質版(部門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于12月10日17:00前交資產與設備管理處資產科(行政樓A203-3)。
學校資產管理部門負責對各二級單位的數據和材料進行匯總、分析、處置。同時針對學校二級單位資產管理的相關問題提出改進建議及督辦落實,不斷優化完善學校資產管理。
(二)資產管理績效評價
資產管理績效評價工作的組織實施分為二級單位自評及綜合評定。資產績效綜合評定結果與學校二級單位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相關分值掛鉤。
1.二級單位自評及措施改進(12月2日—12月15日)
各二級單位結合2024年度資產實物盤點結果、資產管理系統資產登記信息進行清理,對本單位在賬資產進行自查,主要核查資產管理系統數據是否全面準確,單位和人員信息對照是否存在遺漏和誤差,資產使用人和存放地填寫是否規范準確,資產變動業務是否及時完成,是否存在資產數據信息不準確、不完整等問題,并及時在資產管理系統中進行更正、補充。
各二級單位結合資產盤點及自查情況,對照《湖北省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條例》及學校資產管理制度,客觀地就本單位2024年度資產管理績效進行自評,填寫《湖北經濟學院資產績效評價評分表》(見附件2),電子版和紙質版(部門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于12月16日17:00前交資產與設備管理處資產科(行政樓A203-3)。
2.綜合評定(12月25日前)
學校資產管理部門會同有關人員,結合各單位自評及改進情況,通過系統臺賬查詢或現場核查等方式,對各單位資產管理情況進行綜合評定,填寫《湖北經濟學院資產績效綜合評價表》。評定結果與二級單位年度目標責任考核掛鉤。
三、有關要求
各二級單位主要負責人、資產管理員須按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完成學校2024年度資產盤點、績效自評價工作。各單位應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單位相關負責人應切實履行管理責任,確保資產盤點結果真實可靠和資產盤點工作按時完成。各部門資產管理員須認真核對賬面資產信息,對查找出的有關情形立查立改,暫無法自行解決的,要及時聯系資產與設備管理處資產科協調,確保數據信息準確無誤。固定資產未粘貼標簽等情況要進行補打及粘貼等處理。
資產科聯系人:王老師、陳老師,聯系電話:77049。郵箱:15174466@qq.com。
資產與設備管理處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