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北經濟學院校園媒體管理辦法》,學校于2024年10月對校園媒體(包括:部門網站、官方微信、官方微博、官方視頻號、官方頭條號、官方APP;報刊、校內印刷品、廣播臺、電子顯示屏、櫥窗;師生個人運營管理的,粉絲超過1000人的微信公眾號、微博號、視頻號、頭條號、QQ空間號等)開展年度(2023年10月-2024年9月)審核備案工作,通過二級單位對主管、主辦的校園媒體自查,與黨委宣傳部集中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對校園新媒體進行全面檢查、審核,現將審核結果予以公示。
請各媒體主管單位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工作原則,進一步做好所屬校園媒體的日常管理工作,嚴格執行信息發布“三審三校”制度,把好稿件審核關,嚴禁發布有損國家、社會、學校聲譽等不良信息,對未經允許以學校或單位名義開通的新媒體平臺,應立即聯系平臺管理員予以取締,同時將情況告知黨委宣傳部。
黨委宣傳部
2024年11月12日
附件2:審核通過的二級單位主辦電子顯示屏、櫥窗、廣播臺名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