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記者楊宏斌)3月29日,學校出臺《湖北經濟學院應用性研究成果獎勵暫行辦法》,學校將對結合區域發展需要、開展應用性研究取得重大成果的教師給予重獎。
應用性研究成果是指我校教師面向經濟建設主戰場,加強與實務部門聯系,圍繞社會經濟發展的重大理論與實踐問題提出的咨詢決策報告、調研報告、對策建議等科研成果。
該辦法規定,凡我校教師第一署名或牽頭完成,應用性研究成果獲得黨和國家或省部級領導人的重要批示,或被實務部門采納、在實踐中得到推廣應用并產生良好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的,分別給予30000元——4000元的獎勵。凡不是以我校教師為第一完成單位或牽頭完成的,將分別給予10000元——2000元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