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北省教育廳辦公室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高等學校進一步做好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吸納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校對各研究團隊科研助理崗位的需求進行了認真梳理,現啟動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專項工作,將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及相關要求
(一)招聘名額
2020年擬面向我校本科生、研究生招聘應屆畢業生6人。
(二)應聘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師職業,具有教書育人的奉獻精神,服從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素養,具有較強團隊協作精神、較好的溝通協調能力、科學研究能力和組織管理能力;
2.招聘人員為我校2020屆畢業生,含本科生及研究生;
3.年齡原則上不超過35歲(1985年6月30日后出生);
4.身體健康。
二、待遇和任務
(一)崗位待遇
由應聘人員與各學院招聘科研團隊協商確定。
(二)崗位聘期和工作任務
1. 聘期
科研助理崗位聘期不少于6個月,聘期由各學院招聘科研團隊與應聘人員協商確定。聘期滿后須進行考核確定是否續聘。
2.工作任務
聘期內,科研助理應完成各學院和科研團隊所確定的任務,包括科研任務、教學任務及行政管理任務等。
(三)不得應聘人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應聘科研助理崗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者因違規違紀被解除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報名及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方式:本公告發布后,由各科研團隊匯總報名信息后報各學院。
2.各科研團隊按團隊需求進行招聘工作。
3.招聘人員確定后,各學院將擬聘人員名單報學校科研處。
(二)報名時間
公告發布之日起到2020年9月15日。
(三)報名注意事項及應提供的材料
1.報考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
2.對不具備招聘條件、弄虛作假、隱瞞實情、個人相關信息不一致、提供虛假信息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四、紀律監督及相關要求
整個招聘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對于招聘崗位實行公開、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考生須服從國家和省的相關政策規定,提供符合規定并與招聘崗位相符的證件,對違反紀律的考生,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公開招聘工作中,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取消應聘、錄用資格。招聘工作人員存在應當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如有違反招聘紀律、徇私舞弊行為的,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監督電話:027-81973846。
湖北經濟學院科研助理崗招聘計劃
序號 | 招聘計劃(人)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學院(部門) |
1 | 3 | 姬姣姣 | 81973760 | 金融學院 |
2 | 3 | 郭潔 | 81977025 | 會計學院 |
湖北經濟學院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