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林平
2012年,環保公眾性事件層出不窮,普通民眾積極參與、獻策建言,民間環保機構也頻繁發聲。4月11日,民間環保組織“自然之友”對外發布了“年度環境綠皮書”《中國環境發展報告2013》。報告認為,2012年公眾參與環保的力度和范圍為近年來之最,我國公眾建言和參與社會事務正逐漸成為潮流。
公眾參與環保維權常態化
“2012年,公眾參與環保的行動是近年來參與范圍最廣、力度最大、程度最強的一年。”2013中國環境綠皮書主編劉鑒強表示,一批具有時代特征的“綠色公民”開始涌現。
2012年,100多位從事科研和環保的專家自發成立了自然保護地立法研究組,提出制定一部全面綜合的“自然保護地法”的建議,同時通過公眾宣傳、專業研討、聯名上書、上層交流、代表委員議案提案等多種方法,推動了立法進程。“這是民間力量推動國家立法的重要案例。”2013中國環境綠皮書指出。
2012年8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修正案(草案)公布,眾多環保組織和公民個人提交意見,14位環境法學專家聯名致信全國人大。同時,環保部對于草案的不足和缺陷的修改意見首次向社會公開。除此之外,歸真堂活熊取膽事件也引起廣大網友以及動物保護組織持續性的質疑,進而呼吁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及其實施條例。
中國人民大學環境政策與環境規劃研究所所長宋國君表示,環境政策遭到民間質疑,很大的原因在于信息不公開,“環保公共政策理應基于全民的利益而制定,環保問題不是幾個官員說了就算的事情,信息公開、民眾知情應該是原則性的要求。”
公眾參與體系尚待建立,政府責任須強化
過去一年,環保事件中盡管出現了更為理性、積極的公眾參與,但公眾參與環保維權的體系尚未得以真正建立,尚需機制保障。
北京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教授張世秋認為,當下環境污染問題依然嚴重、健康風險突出、因環境問題引發的糾紛及各類公共事件加劇,特別是伴隨公民環境意識的提高、維權意識的加強,公民對公共環境更加關注,對政府在提供良好環境質量、控制污染損害、防范環境健康風險及保障公民基本環境權益等方面的作為和行政有效性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13年1月5日,環保部公布88家環境影響評價機構被處罰情況,其中不乏中國氣象科學研究院、北京大學、南開大學等“大牌”環評單位。
張世秋指出,政府在環保評價方面負有何種責任,如何履行職責,也將成為環境治理亟需解決的問題。“政府環境責任的不健全以及不履行,會導致政府公信力的降低和決策失誤。”張世秋強調,政府環境責任的履行和落實,更應該強調還權于民、信息公開、陽光行政、有效率和公平的政策手段的制定和實施。
全國人大代表:公眾參與助推科學環保政策
《中國環境發展報告2013》公布了“2012中國公眾參與環保十大事件”,大型工程項目的環境污染引發“鄰避效應”、活熊取膽引發激烈爭議歸真堂上市受阻、環評機構弄虛作假遭環保組織強烈質疑等事件位列榜單。
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經濟學院院長呂忠梅告訴記者,公眾參與環保十大事件見證了2012年度環保進程,“環保觀念的轉變很關鍵。”
“環保問題在過去僅被視為政府的事務性管理,隨著民眾環保意識的提升,環保訴求更加強烈,當下政府需要承擔起治理和服務的角色。”呂忠梅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明確界定了公眾環境評價參與權,但目前推進環保責任的法制化過程尤為重要,當公眾理性表達訴求時,政府如何應對、處理,這需要在程序上進行規范和界定。
呂忠梅認為,環保事件頻發的原因之一在于部門、地方政府的選擇性偏差,比如片面追求GDP,“我們不要帶毒的GDP”。
“黨的十八大將生態文明要求納入考核辦法,整個社會需要將民間組織的環保推動、公眾參與意識的提升、政府環保理念的轉換進行有效整合,形成環保大合力,借此推動良性環保政策的出臺。”呂忠梅最后說。